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- 通知公告

新闻公告

关于评选2025年暑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 

一、评选范围及项目

我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在读的2025年夏季毕业的应届研究生。此次评选共分为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和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两项,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从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中进行推荐,我系共有6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名额,2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名额

 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理想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(二)品德优秀,学术诚信,知行合一。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各项规章制度。在校期间未受处分,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(三)勤奋好学,成绩优异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无不合格课程记录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,科研能力显著。

(四)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能吃苦,肯奋斗,敢担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;热爱劳动,乐于奉献,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;热爱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
(五)在校期间获校级(含)以上荣誉。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(六)有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,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 

三、工作程序

(一)学生申报。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需于5月7日中午11:00前填写并提交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》(附件1)及相关证明材料、《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版至邮箱lyf@cau.edu.cn,提交1份纸质版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》(附件1)至办公室,具体评选方式后续另行通知

(二)系内考察、评选及公示。系内将考察、审核参评研究生情况及评选资格,确定出校级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,推荐结果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其中,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由营养系在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中进行推荐,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并提交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(附件2)及一份配图的个人事迹总结。公示期间,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营养系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给予答复。

(三)学校评审及公示。学校对初选名单进行复审,确定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和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推荐人选,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。公示期间,研究生若对系内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实名向学校提请复议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将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评审结果报送至市教委。

 

四、评选要求

1.推荐、评选工作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,做到条件标准公开、程序办法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。遵守评选工作纪律,主动接受监督。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,加大宣传力度,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。

2.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,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,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。

 

 

联 系 人:刘老师

联系电话:010-62730039

 

 

附件:

附件1: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.docx

附件2: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.docx

附件3: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.xlsx

 

 

 

营养与健康系

2025年4月29日
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 中国农大网络中心技术支持  校备案号:317_19001
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健康研究院 版权所有 ©2020 All Right Reserved